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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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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 -
邊境解封出國衝一波 品保協會提醒民眾4件事
〔記者鄭瑋奇/台北報導〕台灣邊境即將於10月13日解封,旅行社禁團令也將同步解除,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表示,未來航空機票及旅宿業者的退訂、改訂規則將更趨嚴格,提醒消費者報名前,應主動詢問旅行社各項取消規則及罰金規定;另外,旅客於出團前因感染武漢肺炎(新型冠狀病毒病,COVID-19)而取消行程時,因屬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,旅行社可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、必要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將餘款退還旅客。
品保協會指出,因疫情已逐漸得到控制與改善,台灣政府宣布10月13日重啟國門,開放旅行團出國旅遊,然而隨著國際能源飆漲、原物料調漲,全球通貨膨脹等,航空、交通運輸票價都大幅增加,旅行社及旅宿業者的報價也水漲船高,因應高團費新型態旅遊時代,建議旅遊消費者報名參團前,除詳閱旅行社所提供的行程表及應注意事項外,更應留意4項事情。
第1,可主動了解各國對疫情的相關規定,提前配合施打旅遊目的地國家所認可的疫苗,或配合進行PCR等各項、提供小黃卡給旅行者。第2,未來航空機票及旅宿業者的退訂、改訂規則將更趨於嚴格,消費者報名前應主動詢問旅行社各項取消規則及罰金規定,充分了解並審慎評估自身狀況後再報名。
第3,出發前或行程中染疫的處理原則,旅客於團體出發前染疫的話,因為現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須居家檢疫,導致無法依約出發時,因屬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事由,所以旅行業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,提出已代繳行政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單據,經核實後予以扣除,並將餘款退還旅客;但日後若指揮中心放寬相關規定,染疫無須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時,旅客因個人考量而取消行程時,則改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,除扣除必要費用外,還要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。
若是在行程中染疫而需就醫、隔離或延後返台時,所衍生的醫療、食宿及交通等各項費用,應由旅客自行負擔。不過旅行業者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27點第1項(國外旅遊契約第30條)規定,旅客在旅遊中發生身體或財產上事故時,旅行業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為必要協助及處理。
第4,為避免因染疫衍伸高額醫療及相關費用,建議旅客出國旅遊前應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,並自行投保附加海外突發疾病保險的旅遊平安險,以建立旅客最周全的保障,降低旅客在海外的風險。